|
内设机构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12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市经济动员办公室)
协助委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拟定全委工作计划和各项工作制度;汇总整理全委性工作汇报;负责会议组织、督查督办、文电运转、档案管理、保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秘书事务、政务信息、信访、计划生育、安全保卫等委机关日常政务;负责机关电子政务的组织实施;负责机关的财务、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
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委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管理、干部培训、职称评聘等工作;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组织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并对执行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和检查;负责行政复议工作。
根据军事需求制定经济动员规划、预案;组织开展经济动员潜力调查;组织落实国防建设项目;进行经济动员工作部署和组织实施;指导县(区)经济动员工作;承担市国动委交给的其他任务。
(二)综合规划处(区域经济处)
研究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和协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重点领域、产业的专项规划,衔接平衡各行业、专项、区域等规划和政策;提出推进城市化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
组织研究并提出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年度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研究分析全市宏观经济形势,进行经济运行的预测、预警和监测,提出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和稳定物价等预期目标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进行发展调控的政策建议;组织对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等重大问题的综合性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重要文件起草和信息发布工作。
负责研究、制定区域经济发展的规划、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并督查落实情况;分析研究和协调解决区域开发中的土地、岸线资源利用、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问题,参与协调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及重大项目的申报、建设等工作,组织协调区域联动开发工作;负责研究促进经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政策;编制空间开发规划,组织拟订和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政策,参与编制全市生态建设规划、环境整治规划、地质勘探规划、水资源平衡规划、地理空间信息系统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环境保护、基础测绘年度计划。编制以工代赈计划和项目。
(三)固定资产投资处
负责研究、拟定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政策和措施,提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总规模、结构、资金来源,编制和下达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负责研究提出全市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监测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运行;安排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和项目,指导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提出投资体制改革的建议。
分析全社会资金运行动态,提出动员社会资金的政策措施并组织有关部门实施;分析财政、货币政策执行情况并提出贯彻建议;参与研究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的问题;研究提出全市直接融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监督企业债券融资活动,参与审核股票发行方案,监督上市资金运作,引导资金投向;指导、监督产业投资基金的有关工作。
(四)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处
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发展战略、总规模和政策;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外商直接投资、国际金融组织与外国政府贷款项目以及在境外投资项目的核准和报批工作;牵头组织全市招商引资项目编制工作,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库;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市开发区的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研究提出全市外贸发展战略,负责重要商品进出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并组织实施除工业产品外的关系国计民生和大宗、重要敏感商品的进出口计划;参与或组织省、市举办的招商引资和经贸合作活动。
(五)农村经济发展处
研究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重大问题,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建议;监测和分析农村经济发展状况;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气象、水利等专项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扶持协调农业龙头企业和农业科技示范园建设;组织编报、审批、实施农业重大项目;参与提出财政性支农建设资金的使用方向和配置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流通引导和调控工作。
(六)目标管理办公室
负责全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年度目标的论证、拟订工作;指导并审核各部门责任目标和各县区发展目标;组织和实施县区目标管理和机关部门目标的制定、分解、监督、检查、跟踪管理、协调服务和考核评比;协助搞好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事项和为民办实事项目的拟订、实施和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委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目标管理和年度考核工作。
(七)工业交通处
研究提出全市工业发展战略、结构调整目标和产业布局方案;衔接平衡全市工业经济及相关行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并组织实施工业基本建设中长期投资规划和年度计划,对工业基本建设项目进行审核、报批、备案;负责工业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的安排和管理;推动工业产业集群和园区建设;分析工业发展情况,对工业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调控政策建议。
研究提出全市交通发展战略、重大政策和相关体制改革的建议;衔接平衡、交通行业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交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交通重大项目布局,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根据授权和分工,审核或报批交通基本建设项目;负责交通方面的对外合作。
(八)高技术产业处(信息办)
研究提出全市高技术产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重点领域和相关建设项目;衔接平衡全市科技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可促进和带动国民经济素质提高的重大高技术产业化前期关键技术、重大产业技术开发、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开发、重大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和工程中心项目;管理归口的市产业技术研发经费和高技术产业发展资金;积极推动高新技术领域的合作和交流;负责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信息产业的方针、政策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业和推进国民经济与社会服务信息化的法律法规;组织编制实施全市信息化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根据产业政策与技术发展政策、引导、扶植信息产业发展;促进信息产业科研成果产业化,研究拟定全市国民经济与社会服务信息化发展规划,协助有关部门推进重点信息化工程;开展信息化普及教育;组织信息产业方面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负责对全市信息服务市场进行监管,进行服务质量监督,保障公平竞争,保证普遍服务,维护国家和用户利益。负责信息化指标的制定、考核工作;安排、督查和协调重大信息化项目建设。
(九)服务业处(市场建设处)
研究制定全市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研究制定服务业与其它产业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服务业各行业发展和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制定全市服务业目标管理和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对全市服务业运行情况进行宏观监测、分析、调研;编制服务业重点建设项目规划,争取国家、省级资金扶持;对全市服务业重大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组织或参与全市服务业招商引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粮食储备的有关调控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粮库建设的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区域性批发市场、重点要素市场的发展规划和协调管理工作;参与制定价格调控政策。研究制定全市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全市物流业改革,协调物流业各行业发展;参与做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有关工作。承担市服务业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研究提出全市社会发展战略,组织编制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人口、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旅游、民政等方面的政策及有关的重大问题;评估社会发展总体水平;参与社会事业方面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工作,牵头组织、上报重点项目,安排社会发展专项资金,参与社会事业项目管理。研究分析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情况,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和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和论证相关体制改革方案,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投标工作。
(十)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处
负责经济体制改革理论研究;牵头调查研究经济体制改革中的综合性、全局性问题;负责制订全市经济体制改革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起草有关综合性文稿;做好各地改革信息搜集、整理工作,编报全市经济体制改革信息;承办有关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的跟踪调查。
研究所有制结构调整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研究政府管理经济方式改革,负责行业协会的改革指导工作;参与研究事业单位、社会保障体系改革,研究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领域的体制改革,参与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指导有关专项改革方案的实施,及时总结经验、解决存在问题。
承担各项经济体制改革的具体业务工作。参与制定、审查、论证有关改革方案,并参与组织实施;负责重点改革和有关专业性改革的试点工作;牵头组织督查各地、各部门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负责经济体制改革政策咨询和业务培训工作;负责有关改革的协调、指导工作。负责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或变更的初审工作,负责拟上市公司的培育和规范,协调落实有关政策措施;指导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协调上市公司购并重组、股权转让及增资配股等再融资工作;负责对证券经营机构、监管机关及有关中介机构的联系工作。
调查研究国民经济市场化的重大问题,研究论证粮棉流通体制、住宅市场和各类要素市场的改革问题,跟踪研究建立市场体系过程中的实际问题、提出政策建议。
(十一)策应扶持办公室(经济协作办)
负责市政府策应省及对口挂钩市的扶持工作;提出争取省扶持事项及建议;组织落实省扶持苏北发展各项政策;督促检查省重点扶持项目的实施情况;拟订结对挂钩扶持工作协议,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苏北产业转移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负责对口挂钩帮扶资金的管理和制定使用计划。
负责编制全市经济协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情况综合;负责与区域经济组织的联络和日常工作;负责与国内外友好城市及其他城市政府间经济协作活动的联络、服务工作;组织企业开展经济协作活动,帮助本市企业开发市场,开展项目、资金、人才和信息等协作。
(十二)重大项目办公室(正处级)
组织谋划、实施事关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项目,并负责组织前期工作;编制全市重点建设项目年度计划及中长期规划并监督执行;参与并协调、调度、督导重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市重点项目的概算调整、竣工验收和后评价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