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宿迁市发改委子站 > 调查报告  
突出重点 完善机制强化对权力运行重点环节与部位的监督
发布时间: 2007-11-26 15:20:00    作者:   本文被阅读次数:
【 字体:


突出重点  完善机制

强化对权力运行重点环节与部位的监督

 

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纪检组 

20079月)

党的十六大通过的新党章将“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确立为五项经常性工作之一。加强对驻在部门权力运行重点环节与部位实施监督,是全面履行党章和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和任务的必然要求。今年年初,宿迁市委、宿迁市纪委对宿迁市纪检监察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实施了重大创新,对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派出)机构实行统一管理改革,并就权力运行的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实施重点监督。今年以来,宿迁发展改革委纪检组按照市委、市纪委对纪检监察机构统一管理的要求,对照省发展改革委的具体工作部署,在权力运行的重点环节与部位的监督上进行探索。

一、当前权力运行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中央、省、市各级党委、纪委出台了强化监督尤其是党内监督工作方面大量文件规定,对各项监督工作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但我们在实际工作也发现,目前,权力运行监督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监督意识比较淡薄。

就被监督者来看,主要是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不高。有的认为监督是对自己的不信任,是和自己过不去,有的认为监督是对自己念“紧箍咒”,束缚自己放不开手脚,影响工作开展;有的担心监督容易制造矛盾,影响班子团结;有的习惯于搞“家长制”、“一言堂”,将自己置于组织之上、监督之外。

就监督者来说,主要是监督的责任感不强,如有的领导干部把党内监督看成是专门机关的事,对监督工作抓得不力;有的党员干部怕得罪人,怕伤和气,怕打击报复,不能大胆地、积极地行使监督权;有的虽然想参与监督,但由于不了解情况,难以发挥作用。

二是监督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近年来,出台的监督制度不少,但系统性、针对性不够,有的制度还不适应当前的反腐倡廉实际。主要存在“四多四少”现象。即应急性、临时性的制度规定多,注重长效治本的少;正面规范行为的制度规定多,违反后处置追究措施少;一般性的规定多,具体可操作性的制度规定少;治标的制度规定多,治本的、预防性的规定少。因此许多监督制度需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具体化。

三是监督工作缺乏应有的力度。

监督的责任体系还不健全,对监督工作如何检查考核、对抓得不好的如何追究,都需要有切实可行的办法;监督力量、监督渠道虽然比较多,但缺乏有力的组织协调,形不成合力。

四是监督体制没有完全不到位。

多年来,派驻出纪检监督机构一直实行纪检监察部门和驻在单位双重领导、双重管理的体制。纪检监督机构受驻在单位领导,福利待遇在驻在单位,无法真正发挥其监督职能。

从监督方面存在的以上几个问题看,权力需要监督,更需要规范监督、严格监督,没有权力做保证的监督是乏力而无效的监督。

二、对加强权力运行监督的认识

强化权力运行的监督,必须抓源头治理腐败,坚持标本兼治、紧紧抓住易于滋生腐败的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实施监督,对权力运行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以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当前加强对权力运行监督,必须着力解决权力过分集中、用权不规范、缺乏监督制约等问题。

一是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

应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程序,使“一把手”的权力置于集体领导的监督之下。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在班子中建立健全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具体制度和办法,防止先集中后民主、真集中假民主,防止个人凌驾于党组织之上,防止个人独断专行。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坚持集体讨论、集体决定。

二是强化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

事前监督,主要是看重大决策、重大事项是否经过讨论规定程序,是否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事中监督,主要是对中央、省市及部门的重大决策执行情况进行跟踪了解,看决策是否需要调整、完善,有没有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事后监督,重点是加强考核检查,对落实不力或发生问题的,严格追究责任,确保权力的正确行使。

三是加强对权、钱、人三个重点领域的监督。

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体制、投资体制和干部人事制度“四项改革”,针对容易发生问题的关键环节,应制定相应对策,明确监督什么、怎么监督,使权力行使的每个环节、每个步骤都严格规范,置于监督之下,真正做到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

三、加强权力运行监督的主要做法

对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强化对驻在部门权力运行重点环节与部位实施监督有利于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在领导体制上保持相对的独立性,增强权威性,促进监督职能有效履行;有利于进一步促进驻在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效地防止和减少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不断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有利于派驻(出)机构有效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集中精力研究和处理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更有效地开展督促检查。宿迁发改委在加强权力运行重点环节与部位的监督中主要采取以下主要做法。

一是突出重点环节和部位的监督。

宿迁发改委纪检组对权力运行的重点环节与部位实施监督时做到突出重点、抓住重点、围绕重点。主要抓好六个重点方面的监督,即干部选拔任用、资金运行、国有资产运营、党务与政务公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由于制度不完善、机制不健全等多种因素,这六个方面容易成为权力运行的“灰色地带”,各种违纪违规行为往往易发、多发,加强对这六个方面的监督,就突出监督的重点,增强对权力运行监督的针对性。

二是突出抓好重点岗位、时间和事项的监督。

突出对重点岗位的监督。所谓“重点岗位”,是指掌握着人、财、物等重要权力的领导岗位。突出对重点时期的监督。所谓“重点时期”,是指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出现的岗位变动、职务升迁,以及家庭遇有婚丧喜庆,在管辖范围内安排子女就业和经商等容易导致领导干部违法违纪的日期。突出对重点事项的监督。所谓“重点事项”,是指领导干部利用职权直接干预重点工程项目发包、重要人事安排等。

三是强化监督制度建设。

宿迁发改委不断拓展工作思维,创新监督办法,用创新的办法促进监督的实施,以监督的实施激发办法的创新。

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实施纪实档案制度。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派驻纪检组长实行全程监督,先后制定了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竞职资格考试说明、面试说明、面试工作方案等文件,各项考试、测评、打分由派驻纪检组长全程监督,公布分数前由纪检组签字确认。监督在干部选拔任用上,通过任职条件初审、笔试、民主测评、面试、组织考察、任前公示等环节,在无不良反映后,经党组研究下文任命。所有工作资料全部在委纪检组归档。

在资金运行方面,实施了收费备案、入账核查和支出审查三项制度。成立民主理财小组,加大对资金支付公开监督力度。修订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收支流程,严格执行财务预算制度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清理单位收费项目,印制了《财务支出审核监督表》,将项目资金拨付、招商费用支付等所有能公开的资金运用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纪检组对违反程序的不予审核过关,超标准、超范围列支费用的不予审核过关,该公示不公示的不予审核过关,问题、有反映支出事项的不予审核过关。通过纪检组对资金支出情况的监督,规范了市发改委资金运行。

在国有资产运营方面,实施了增加固定资产备案、国有资产登记核查与变更核查三项制度;清理单位的固定资产,对现有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登记造册。对固定资产增加、变更进行动态管理。

在对党务、政务公开运行方面,实施了限时制、关键环节跟踪制和年度报告制三项制度;对发改委各种办理事项进行公开,编制了市发改委政务公开目录共五类28项,制作了项目审批、人事、财务各项权力运行流程图,并在网上进行公布。

在领导干部自律方面,实施了重大事项报告、关键环节核准、核批制度;严格执行个人婚丧喜事等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抓好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次节日期间前,委党组都召开专门会议,强调节日期间廉政建设规定,落实工作责任,明确纪律要求。建立廉政档案。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为全委干部建立廉政档案,全委共建党员干部廉政档案33份。开展委领导勤政廉政述职活动,接受干部职工评议。

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方面,实施了责任分解与目标落实责任制度等。制定下发了市发改委200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解意见》,将目标任务,分解细化到各处室,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进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处室年底评优的重要依据。

通过不断探索对权力运行重点环节与部位实施监督的有效举措,宿迁发改委建立健全对驻在部门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机制,初步建立了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风明显改善,反腐败工作扎实推进,塑造了良好的廉洁行政环境。

四是服务大局实现和谐监督。

在对权力运行监督工作中,我们做到既坚持原则,又讲究方法,努力构建和谐监督的新局面。一方面,正确处理好监督与发展大局的关系,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紧紧围绕宿迁发展大局,切实做到凡是有利于实现宿迁更大突破、更大发展的,我们充分理解,坚决支持;凡是破坏宿迁改革发展大局、影响宿迁良好形象的,我们坚决反对、坚决抵制。另一方面,正确处理好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讲究监督艺术,探求监督方法,积极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敢于开展监督,乐于接受监督,切实增强监督的和谐氛围。

 




相关文章

[关闭CLOSE ]     [ 打印PRINT ]    [ 发表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