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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是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有利于促进人口、资源、环境和区域的可持续发展。宿迁市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已经开展了主体功能区规划规划的前期有关工作。
3月19日以来,宿迁市发展改革委将省发改委要求核实修订的主体功能区方面有关材料,按水资源、土地资源、生态功能保护区、自然灾害、水环境容量、人口、经济和交通等内容,发函请市直相关部门核实修改。目前该市有关数据、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基本完成。同时,宿迁发改委还与省发改委及有关专家学者保持密切联络,及时对有关工作进行咨询衔接。下一阶段,宿迁市将按照确定评价指标、评价国土空间、划定主体功能区、确定开发强度、确定功能定位、明确政策措施的技术路径和工作步骤,争取不断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顺利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