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市区财税秩序,理顺财政分配关系,调动各区加快发展的积极性,市政府决定对市区(宿豫区、宿城区、市经济开发区、骆马湖外向型农业示范区)财政管理体制予以调整,主要是对市区税收的征管范围和国库级次按属地征管的原则予以适当调整。 此次调整的原则是:一是促进科学发展原则。从体制上实行“谁发展、谁受益,谁发展快、谁受益多”的模式。二是效益与公平兼顾原则。保证各地既得利益,建立利益共享机制,促进市区公共服务水平均等化。三是规范、透明和简化原则。合理划分各级收入,简化财政结算办法,科学制定体制调整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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