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主动应对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变化,进一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近日宿迁市出台《市政府进一步鼓励和扶持工业企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将采取9项22条具体措施,在严格落实现有政策的基础上,加大对全市工业企业的扶持力度,促进工业企业加快发展、做大做强,进而全面加快全市工业经济实现更大突破。 《意见》包括加大专项资金扶持力度、鼓励银行加大支持力度、扶持担保机构做大做强、进一步落实税费减免返还政策、进一步加大企业用地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开发区(工业园区)功能配套、进一步搞好企业人才引用与用工服务、进一步落实劳动保障政策、进一步加大机关干部帮办力度九个部分。 在政府财税支持方面,市政府将发挥新型工业化专项资金、全面创业贷款贴息资金、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基金作用,重点支持工业企业发展,及时兑现各项补贴和资金奖励。及时办理各项税费减免手续,坚持当月征缴、次月返还;在金融担保扶持方面,将进一步发挥好市区金融发展基金作用,各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按照年初工业贷款规模再提高15%-20%。对工业企业贷款,在现行上浮利率基础上,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都要下调一定比例。同时鼓励担保机构降低担保费用,在现有收费标准基础上下调0.5—1个百分点,免收或减半收取保证金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