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宿迁市发布2008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标准 |
|
 |
|
发布时间:
2008-07-14 09:41:00
作者:
本文被阅读次数:
|
为深化企业分配制度改革,保证职工工资在企业生产发展和效益提高的基础上正常适度增长。7月10号,宿迁市发布2008年度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其基准线为10%,上线为16%,下线为5%,具体如下: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0%,适用于生产经营基本正常,经济效益基本持平的企业;增长上线(预警线)为16%,适用于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较上年度显著增长的企业;增长下线为5%,并且职工工资不低于我市的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生产经营不正常的企业。
|
|
|
|
[关闭CLOSE ] [
打印PRINT ] [
发表评论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