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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北首家村镇银行将在宿迁市沭阳县诞生
发布时间: 2007-11-23 17:11:00    作者:   本文被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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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监会10月宣布,经国务院同意,银监会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试点工作,由目前的6个省(区) 扩大到全国31个省(市、区)。宿迁市沭阳县日前被江苏银监局确定为全省组建村镇银行试点县,也是苏北地区惟一的试点县。目前,沭阳县正加紧对组建村镇银行所需的条件、银行的选址、银行的股本等进行讨论,选择最佳的乡镇开展试点工作,确保试点工作圆满成功。

村镇银行是指经银监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村镇银行可经营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与票据承兑及贴现等业务。

去年底,银监会大举降低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的准入门槛,并首次提出村镇银行的概念。截至目前,包括吉林、内蒙古、湖北、四川、甘肃、青海等6个试点省(区)共核准23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开业。其中,村镇银行11家,贷款公司4家,农村资金互助社8家。从前期经营状况来看,这三类机构共筹集各类资本1.27亿元,资产总额达3.2亿元,存款余额1.9亿元,累计发放贷款2.2亿元。初步起到了将社会资金引向农村地区、支持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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