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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建立GDP能耗指标公报制度
发布时间: 2007-11-26 10:01:00    作者:   本文被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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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促进各地区大力节能降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办和国家统计局近期下发通知,从2006年开始实施GDP能耗指标公报制度。

建立GDP能耗指标公报制度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引导各地区把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转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轨道的一项重要举措,对确保"十一五"GDP能耗降低目标的实现,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具有重要导向和促进作用。

通知明确,从2006年开始,每年6月底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办、国家统计局联合向社会公布上一年度各地区万元GDP能耗、万元GDP能耗降低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和万元GDP电力消费量指标(GDP和工业增加值采用2000年可比价计算)。公布的GDP能耗指标以国家统计局核定的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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